一、 以本系為輔系者,須修習30學分;以本系為雙主修者,須修習48學分,二者皆應修習本系專業必修課程 (「遙測學」除外),其餘學分可修習本系開設之地理專業選修課程(不含社會領域核心與跨科課程學分)。
二、 申請資格:本校各學系學生(不含研究生)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5分(含)以上者,或名次在該班前10%(含)內者,均可提出申請。申請時請填寫「修讀輔系申請表」或「修讀雙主修申請表」,並附114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,成績單上需註明該班人數及名次(或於該班排名百分比),於期限內至地理系辦公室報名。
三、 申請日期:115年10月12日(一)至10月16日(五)下午五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四、 招生名額:輔系及雙主修合計錄取正取至多2名,備取數名。
五、 甄選方式:申請人數統計於10月22日公告於本系網站(https://geo.ncue.edu.tw/)。擇優錄取至多2名。依書面審查成績高低排序列正備取生。
六、 書面審查:
1. 學業成績: 50%
2. 自傳、報考動機與學習規劃(一仟字以內)、其它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(如相關之科目學習表現、相關之社團參與表現、其他相關之有利審查資料) : 50 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