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口試日期:115年10月30 日( 五 )
口試地點:本校進德校區聲洋館(地理系館)
3樓16309多媒體教室。

2. 考生須於排定口試時間前10分鐘,攜准考證及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【國民身分證、護照、駕駛執照、健保卡、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及居留證(含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),其餘證件概不受理】至地理系館3樓系辦公室報到。未能在規定時間報到及參加口試者,視同放棄,該口試成績 以零分計算。

3.口試進行方式:
 (1)考生報告6分鐘(須含研究計畫)
 (2)口試委員提問6分鐘
4. 甄試會場備有電腦及單槍投影機。